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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居民城镇医保办理手续|职工医疗保险待遇标准

    2019-01-28 阅读次数: 2634

    居民城镇医保办理手续|职工医疗保险待遇标准城镇居民办理医保的手续是怎样的,办理医保有哪些相关的具体步骤。关于城镇居民医保还有那些相关的信息。小编给大家整理了关于居民城镇医保办理手续,希望你们喜欢!
      
      居民城镇医保办理流程
      
      (一)、 申办参保(增员)须知
      
      1、提供资料(以下资料需附原件及其A4纸复印件):
      
      ①未满18周岁的人员:《户口薄》(户口薄内所有成员资料均需复印)、《身份证》(16周岁以下人员未领身份证的可不提供)。
      
      ②18周岁以上仍在全日制学校就读人员:《户口薄》(户口薄内所有成员资料均需复印)、《身份证》、所在学校开具的学籍证明。
      
      ③18周岁以上城镇非从业居民:《户口薄》(户口薄内所有成员资料均需复印);《身份证》(复退军人需提供退伍或转业证件)。
      
      ④低保对象:《户口薄》、《身份证》、《广东省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2、办理流程:
      
      经办部门:①居住在惠城区的桥西、桥东、江南、江北、龙丰和河南岸街道办事处的城镇居民到惠城区社保局关系股办理;②居住在县城和惠阳区的淡水街道办事处、大亚湾区的澳头街道办事处的城镇居民到所在地社保局关系股办理;③居住在其他县(区)乡、镇(街道办事处)的城镇居民到所在劳动保障管理所或社保局办理。
      
      业务办理完毕,经办人员打印《惠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增员校对表》当场交给申办人,申办人如发现有错漏的,须在五个工作日内到经办部门纠正,逾期不办的视作无误处理。
      
      业务受理时间为每月1—24日,当月申报的业务次月起生效,以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为一个社保年度,一次性缴足一个社保年度内的医疗保险费,每年的6月1日至30日应一次性缴纳下一社保年度的医疗保险费。
      
      (二)、 申办停保(减员)须知
      
      1、提供资料(以下资料需要原件及其A4纸复印件):
      
      ①就业:凭用人单位证明及签订劳动合同书。
      
      ②出境: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及《身份证》。
      
      ③死亡:凭《死亡证书》或当地派出所的有效证明及《身份证》。
      
      2、办理流程:
      
      经办部门:到参保
      
      职工医疗保险待遇标准
      
      1.职工医疗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住院医疗、门诊大型检查和特殊治疗、门诊特种慢性病补助、大额医疗社会救助等。
      
      2.职工医疗保险待遇支付标准:本参保年度内,首次在一、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医疗费,统筹基金起付标准分别为300元、500元、700元,在一个医疗年度内,第2次住院的起付标准分别下降100元,从第3次住院不再设起付标准;本参保年度统筹基金支付住院费用的最高支付限额为5万元;统筹基金和大额医疗社会救助金,一个医疗年度内合并计算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
      
      3.参保职工住院医疗费用在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部分,个人首先支付一定的比例后,再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实行 分段计算,累加支付 的办法:市直和各县区在现有分段报销比例的基础上,逐步调整为起付标准以上至30000元,个人自付13%;30001-50000元,个人自付10%,退休人员比以上规定的在职职工自付比例分别降低4个百分点。
      
      4.大额医疗社会救助,市直和各县区在现有报销比例的基础上,逐步调整为个人自付比例为13%。市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可根据每年大额医疗救助金的收支情况适时调整大额医疗社会救助比例。大额医疗社会救助金制度其他方面的政策规定,按菏行办发〔2000〕74号文件要求执行。
      
      居民医疗保险待遇标准
      
      1.居民医疗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住院医疗、门诊大病、未成年人意外伤害事故门诊、门诊统筹医疗。
      
      2.全市执行统一的居民医疗保险待遇支付标准:在一个医疗年度内,参保居民在一、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第一次住院起付标准分别为200元、300元、500元,第二次住院起付标准各降低100元,第三次住院不再设起付标准;在一、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至最高支付限额部分,居民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分别75%、65%、55%;门诊大病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为300元,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限额部分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为50%;未成年人意外伤害事故门诊医疗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支付范围的,超过100元以上的部分,居民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90%,一个医疗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1000元;一个医疗年度内,符合政策支付范围的居民医疗保险统筹金最高支付限额:成年人和老年人为8 万元、未成年人为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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