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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签合同就不用缴社保?企业以身试法,结果...

    2024-01-10 阅读次数: 586

      刚毕业的小董面试一家公司,经过层层选拔后顺利入职,在入职当天被HR告知社保暂时不买,等过了试用期签了合同后再买社保。初入职场的小董没有觉得有何不妥,但是在回家后却被父母给“批评”了,让小董下次直接找HR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及时为自己购买社保。

      关于上述的这个场景,在很多公司中都有所存在,特别是在对待新招员工的时候。以没签劳动合同就不给员工购买社保的行为,是被允许的吗?

      肯定不是!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保费。

      可能有的企业HR会说,我都没有给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自然就没有劳动关系,也就不需要缴纳社保!

      遇到HR这样的说辞,员工依然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要求确认自己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1)(3)(4)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综上:有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应该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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