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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织密社会保障网 提升幸福“成色”

    2022-10-24 阅读次数: 631

    长春市本级(含双阳区)已有14.34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参保;工伤保险参保户数达6.4万户;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314.87万人……近年来,市社保局始终以“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办群众之所需”为目标,不断拓展工作职能,有的放矢、目标明确,进一步织密兜牢社会保障安全网,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从无到有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落实到位

    为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养老保险制度,市社保局自2015年9月30日正式启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现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职能“从无到有”。经过数据采集、准备期、业务过渡,目前已实现了养老保险征缴及养老金社会化发放、职业年金及事业单位失业保险征收。截至2022年7月末,长春市本级(含双阳区)已有14.34万参保人员,其中在职参保8.79万人,退休5.55万人,4.46万名退休人员已实现社会化发放。

    在保障退休人员利益方面,市社保局全力推进改革后退休“中人”待遇重新核定工作,截至7月末,已为3895名退休“中人”兑现新办法待遇并足额补发到位。

    同时,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改革与推进,补齐了养老保险制度覆盖方面的“短板”,使得我市养老保险的覆盖面进一步扩大,为全市社会保险事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提供了保障。

    稳中有序

    工伤保险经办管理平稳移交

    2021年,工伤保险由市医保局经办机构整体移交至市社保局经办机构。在市医保局的积极配合下,市社保局组建机构成立工伤保险管理处,从定点医院的专线铺设和接口改造,到实现工伤职工就医刷卡结算,从拟定交接方案和集中学习培训,到举办交接仪式,经过6个月的筹划,7月19日起,工伤保险由市医保局移交至市社保局,并于8月9日起业务正式上线运行。

    经过一年多的发展完善,我市工伤保险参保范围不断扩大,参保户数和人数持续增长,长春市本级参保户数达6.4万户,参保人数约140万人,同时按时足额为工伤职工发放定期待遇,切实保障工伤职工利益。目前,我市落实国家和省市各项工伤保险相关政策,对新业态基层快递人员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强化服务,大力推行网上经办系统,让参保对象少跑路,优化流程,简化手续,对低风险业务下沉分局办理,并适时将试点全面推开。

    统筹协调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稳步推进

    2010年1月,朝阳区被列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首批试点区,2010年1月末,市社保局为朝阳区新农保达龄人员成功发放了养老待遇。2010年10月,在净月高新区和双阳区启动第二批试点工作,市社保局负责全流程经办,建立起上下沟通、协调、层层负责的工作体制,为农民参保缴费,享受待遇提供高效、便捷、规范的服务。

    2011年7月,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在全市范围铺开。2013年6月,为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市政府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纳入到幸福长春建设规划中,市社保局确保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同时开展领取待遇资格认证工作,预防冒领养老金问题发生。

    2014年,按照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要求,市社保局负责全市范围内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业务经办和业务管理工作。

    2017年,落实城乡居民保险政策扶贫工作,充分发挥社会保险政策作用,对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地方政府为其代缴最低标准养老保险费。市社保局负责与相关部门的数据交换、组织参保、代缴保费等工作。

    截至2022年6月末,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314.87万人,其中市本级(含双阳不含九台)参保人数61.38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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